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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這些“消費坑” 你掉進去過嗎?

        發布日期:2022-03-15瀏覽次數:565 來源:福州晚報

        14日,福州市場監管部門對外公布保護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對消費者進行引導,對商家進行警示。

        另據了解,2021年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071.85萬元。全市各級消委會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05.73萬元。

        微商無證售藥

        罰沒116萬余元

        2020年7月8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前往晉安區日出東方小區某單元房檢查,發現當事人謝某某在未取得營業執照、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微信銷售美瞳、無比滴等。

        2021年6月,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規對謝某某處以沒收違法商品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罰沒款共計116.45萬元。

        評析:藥品、醫療器械屬于特殊商品,國家對其經營條件有特定的管理要求。利用互聯網無證無照銷售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往往存在產品來源不清等質量安全隱患,甚至假劣產品會造成人身健康傷害問題,提醒廣大消費者網絡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需謹慎。

        收取高額水費違約金

        警告罰沒331萬元

        2021年6月9日,福清市市場監管局在開展水電氣價格清理整治中,發現福清某水務公司擅自提高標準收取水費違約金。從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利用格式合同單方面制定標準,超過法規規定多收金額約228萬元。

        去年7月,福清市市場監管局依照相關法規,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約220萬元、罰款111萬元的行政處罰。

        評析:市場監管部門查處企業利用行業優勢地位,在相關條例修改后依然收取高額違約金,嚴重超出法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加重消費者責任的違法行為,有力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黑戶”網上售餐

        兩平臺各罰15萬元

        2021年8月,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收到相關線索,兩家大型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上存在入網商戶使用偽造、冒用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以及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等情況。經立案調查,這兩家網絡餐飲銷售平臺審查不到位,致使未經許可的商戶在其平臺從事餐飲服務活動。2021年12月,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兩家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分別處以15萬元的罰款。

        評析: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對入駐商家應盡審查義務,履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主體責任,放任無證商家開展經營活動,破壞了網絡食品安全管理秩序,侵害了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記者 劉珺 通訊員 游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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